湖州师范学院文献捐赠管理办法(试行)

发布时间:2025-04-25 | 发布人:袁方迪 | 点击量:79

  湖州师范学院欢迎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本校师生、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文献。为规范捐赠管理,制定本办法。

 一、捐赠范围

(一)正式出版物,并酌情接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及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。

(二)与学校学科和专业设置、教学和科研发展方向密切相关的各类文献。

(三)本馆缺藏,或本馆需增加复本的各类文献(复本以1-2册为宜),或能够成套捐赠或持续捐赠的期刊。

(四)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、校友著作及名家名作。

(五)其他有入藏价值的特色文献资源。

       二、不予入藏范围

(一)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图书。

(二)学术价值或收藏价值较低的非正式出版物。

(三)涂抹、水渍及破损,已不能使用的图书。

(四)内容低俗劣质,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,言论、观点、立场不当的图书。

(五)内容、时间失效,不具学术及参考价值的图书。

(六)其他不符合图书馆馆藏建设需要的图书。

         三、捐赠审核及处理

(一)图书馆将对境内外捐赠文献,实施规范的审核与管理,确定能否纳入馆藏。

           (二)所赠文献一经接收,其所有权归图书馆所有,图书馆有权对收藏的文献进行处理。

           1.图书馆在收到捐赠文献后,登记入库,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明,并在图书馆网页的相关赠书栏目不定期地发布接受捐赠的信息。

           2.本校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、校友著作专库—“思源文库 ”1册,其余复本存放在相关区域,供读者使用。

           3.按照常规文献加工流程,在书脊二维码标示出捐赠者信息。

           4.对于珍贵捐赠,除按正常管理办法外,图书馆将根据需要组织专门的捐赠仪式及宣传活动。

           5.图书馆有权调配或转赠相关赠书给其他图书馆、阅读推广组织、或其他爱心组织,以期获得更好的资源利用。

         四、宣传利用

          (一)根据入藏文献的特点直接上架或陈列于赠书库等特定区域。

          (二)拓展捐赠文献的宣传途径。利用学校和图书馆的官方刊物、网站和公众号等各种途径, 适时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以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的馈赠。

          (三)开展捐赠文献的统计工作。对数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统计。

          (四)增加文献捐赠的咨询渠道。积极利用网络、邮箱、电话等工具,开展关于捐赠的来电来访和咨询工作。

         五、捐赠方式

(一)到馆捐赠: 捐赠者自行将图书送到湖州师范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A709 室(正常工作日时间)。

(二)邮寄捐赠:地址:湖州市外环东路759号湖州师范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收,邮编313000。

(三)上门服务:本地大批捐赠可联系图书馆资源建设部上门接收捐赠。

  所捐赠图书一经接收,将及时向捐赠者出具捐赠证书以示感谢,同时,将在图书馆网页上发布接收捐赠图书的信息,实时更新。

  联系方式:05722321153

  电子邮箱:ljh@zjhu.edu.cn